新年度開始幼兒各類學前補助中所稱「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僅認定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開立之113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若家長有113年度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申請資格者,煩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洽詢或辦理證明申請「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受理認定證明需約20工作天辦理),有此需求之家長請儘早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確認,以利園方辦理相關補助申請造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