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聖保羅幼兒園餵藥委託須知

    依照教育部規定,家長委託幼兒園協助餵藥,必須填寫『託藥單』,否則園方不得給藥;給藥的數量、藥粉或藥水、藥膏的外觀,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請家長務必在『託藥單』上說明清楚。為提升幼兒團體生活中的用藥安全,即日起本園全面啟用託藥單機制,凡須委託園方代為餵藥或擦藥者,皆須於當日附上託藥單以確保幼兒服藥安全,倘若未附上託藥單,園方及老師非醫護人員無法確認用藥的相關事項,所以無法幫幼生餵或擦藥,為了孩子的安全及健康請家長務必配合辦理。

◎託藥單說明:

1.交託老師餵食的藥品,需有醫師處方籤,園方一律依照『託藥單』協助給藥,請家長務必配合。

2.家長有責任將吃藥的原因、給藥的數量、藥品的特徵交代清楚,否則,園方無法給藥。

3.備妥當日所需服用藥物之份量(藥包上請寫上幼兒姓名);將藥物及託藥單交給老師。

4.幼兒如須委託園方代為餵(擦)藥者,煩請家長於當日上學或搭娃娃車時將藥品連同本「託藥單」一併附上(請用橡皮筋或訂書機固定於藥袋(罐)上),並交給經手的老師或行政人員 ( 如置放於書包內,請告知老師取出管理 )。  

5.為了用藥安全,本園不接受委託給退燒藥,因幼兒有發燒情況應該要留在家裡休息,以避免交互傳染,除非幼兒原無發燒,但醫師有開給退燒藥備用,則可用託藥單的方式註明清楚。

◎貼心叮嚀:

1.若家長將藥品放在幼兒書包內卻沒有附上託藥單,爾後老師將不能再給幼生餵藥。

2.有吃藥的情況,請主動幫幼兒準備口罩(一天2個較佳)。

3.幼生如有需老師協助餵藥,請家長務必一天填寫一張託藥單。

4.老師當日幫幼生餵完藥會填寫粉紅色服藥時間表,並放於藥袋內給家長。

◎特殊情況:  

1.有託藥單:託藥單若登記不清楚,或用藥方式不明者,該班老師將會聯絡家長確認後才餵藥。

2.無託藥單:因教師不具醫生資格,為確保幼兒安全,若當日無託藥單,老師將停止該次用藥,以確保幼生安全,礙於教育部規定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3.班級老師協助餵服之藥品必需由家長帶來,且為合格醫師開立之處方藥物,園方不備任何口服藥。 

4.幼兒若有高燒不退情形或其它特殊病情,園方將通知家長,請家長接回就醫及休息。 

5.託藥單填寫上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班級老師或行政人員,或電洽:06-5811135,06-5811688 。

6.園方已於網站上增加託藥須知,家長可隨時點閱,也可自行於家中下載餵藥委託單,若幼兒委託長輩照顧者無法自行下載餵藥委託單則可向老師或行政人員索取。

※謝謝家長的配合,安全的用藥,需要你我共同協助。幼兒的健康,是您我共同關注的焦點,以上託藥須知,感謝您的配合!

託藥單下載區

餵藥單(A4).doc

餵藥單(A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