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疫情,請謹慎落實防疫,持續辦理 校園防疫措施如下:
一、 校園門禁管制:
(一) 落實校外人士 如家長、外賓、洽公 訪客等 進入校園實名 聯 制登記、 量體溫 及佩戴口罩措施,並婉拒有傳染風險者進入校園。
(二) 家長不進入校園,若有進入校園之需要時,引導至訪客會談區,請勿直接進入辦公區或教學區。
(三) 宣導規勸學生於放學後、社團活動或課後輔導後儘早返家,避免在外逗留,以維護自身健康及安全。
(四) 請於校園出入口張貼有關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者避免到校等防疫措施相關宣示標語及資訊,俾共同守護師生健康。
二、 口罩佩戴事項:
(一) 師生每日入校園須自備口罩。
(二) 依據「 COVID 19( 武漢肺炎 」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幼兒園到高中屬特定人員上課,需注意通風良好,儘可能維持社
交距離,不硬性配戴口罩。惟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涕等呼吸道症狀者,務必戴口罩。
(三) 請導師每日於導師時間主動關心學生身體健康情形,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涕等呼吸道症狀者,請關懷後通知家長,並請學生戴上口罩。
(四) 有關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搭乘學生交通車、密閉 空間集會、配膳 打菜 作業,請依教育部「 109 學年度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五) 考量秋冬時 節 除了 COVID 19 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可多鼓勵教職員工生戴上口罩防疫,維護自身健康 。
三、 自主量測體溫措施:
(一) 落實個人健康自主管理,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出門上學前應量測體溫,配合每日登載於家庭聯絡簿。
(二) 到校後由導師檢查體溫量測紀錄,學生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請就醫並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課。
(三) 學生就醫後請家長回報學校診斷結果。
四、學校校慶 、 運動會 等活動 :非特定人員 如 家長、外賓等 入校參加校慶、運動會等活動等活動,請配合學校量測體溫、佩戴口罩及落實實名,請配合學校量測體溫、佩戴口罩及落實實名((聯聯))制登記。制登記。
五、 班親會班親會、、家長會:進入校園之家長須配合學校量測體溫、佩戴口罩及家長會:進入校園之家長須配合學校量測體溫、佩戴口罩及落實實名落實實名((聯聯))制登記,班親會辦理方式則尊重學校。制登記,班親會辦理方式則尊重學校。
六、 校園場地開放或借用校園場地開放或借用((依本局依本局109109年年22月月1818日南市教秘字第日南市教秘字第10902378211090237821號函號函辦理辦理))::
(一) 現階段,國內無新增本土個案,落實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校現階段,國內無新增本土個案,落實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校園室內外場地依規定申請借用,學生放學後之校園開放時段依各園室內外場地依規定申請借用,學生放學後之校園開放時段依各校公告為主。校公告為主。
(二) 倘本市新增本土案例,校園室內場地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倘本市新增本土案例,校園室內場地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學生升學權益活動、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響學生升學權益活動、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其餘全面停止民眾及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其餘全面停止民眾及私人團體借用室內場地(包含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私人團體借用室內場地(包含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
(三) 倘國內出現社區傳播,除公務辦理之活動外,校園室內外場地全倘國內出現社區傳播,除公務辦理之活動外,校園室內外場地全面暫停借用,亦停止開放校園場地。面暫停借用,亦停止開放校園場地。
七、 防疫期間,請持續加強校園防疫措施,盡力防堵傳染風險,落實向所防疫期間,請持續加強校園防疫措施,盡力防堵傳染風險,落實向所屬教職員工生宣導,正確戴口罩之時機及方法、手部衛生、咳嗽禮屬教職員工生宣導,正確戴口罩之時機及方法、手部衛生、咳嗽禮節、生病不上學等衛教宣導,做好個人健康自主管理及良好衛生習節、生病不上學等衛教宣導,做好個人健康自主管理及良好衛生習慣,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慣,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及社交禮貌等防疫措施。交距離及社交禮貌等防疫措施。
八、 請加強校園環境清潔消毒,增加消毒頻率,保持教室通風,以及備妥請加強校園環境清潔消毒,增加消毒頻率,保持教室通風,以及備妥適量洗手設備、定期盤點校內緊急防疫物資存量並適時增補,以提供適量洗手設備、定期盤點校內緊急防疫物資存量並適時增補,以提供校內師生緊急應變或特殊需求時使用。校內師生緊急應變或特殊需求時使用。
九、 未來如果國內疫情升溫,再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或本市未來如果國內疫情升溫,再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或本市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相關之防疫決定,調整相關防疫作為。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相關之防疫決定,調整相關防疫作為。